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
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万盛经开区经信局、双桥经开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有关单位: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18年6月27-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与APEC成员经济体的交流与合作,畅通我市中小企业“走出去”发展通道,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届时我局将按工信部要求组织企业赴沈阳参加APEC技展会。为切实做好参展参会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PEC技展会内容及要求
(一)展会总体情况
1.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9日
2.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国际展览中心
3.办会主题:创新推动发展,合作创造未来。
(二)展会主要内容
1、APEC中小企业创新和合作大会:将围绕“一带一路”、“自贸区”、“创新创业”、“智能制造”、“互联网+”、“智慧城市”、“跨境电商”等热点议题举办的主论坛大会。
2、展览展示。展览规模计划为5万平方米,约1800个标准展位。展览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 、航空航天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设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设备、农机设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跨境电子商务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等。
3.相关论坛。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东北振兴发展、“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等热点议题举办相关论坛。
4.配套活动。安排部分APEC成员经济体及有关省(区、市)、园区、企业举办主题推介、项目洽谈对接活动、项目发布、配套展览专区会议等。
5.商务考察活动。
(三)基本要求
1.时间安排
布展时间:2018年6月22日—26日
开幕时间:2018年6月27日 上午(开幕式时间待定)
展示时间:2018年6月27日—29日
撤展时间:2018年6月29日下午开始撤展
2.参展要求
(1)参展企业条件:
①参展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及具有企业法人资质。
②在行业中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
③符合组委会划定的行业范围。
(2)参展产品要求:
①产品具备本行业的代表性和先进性。
②产品有注册商标或拥有国家、市级知名商标。
③产品有地方特色,有行业代表性。
④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设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设备、农机设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跨境电子商务和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产品参展。
二、组展工作安排
1.请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局机关各处室(含服务中心,以下同)要紧紧围绕APEC技展会要求及划定的行业推荐当地优秀企业参加主题展。每个区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至少推荐1-2家企业,局机关各处室按照2018年1月3日我局召开的专题会要求推荐企业,多推不限。
请各区县、局机关各处室组织企业填写《参展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于2018年2月7日前通过电子形式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交流合作处。市中小企业局将根据推荐情况,好中选优确认参展企业及产品。
2.经我局确认的参展企业请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及产品宣传片、文字介绍、图片资料、微信二维码等用电子形式,报送至市中小企业局交流合作处。参展资料用于重庆展馆布展。
3.参展企业可派1-2人到沈阳APEC技展会参会,也可只提交参展产品和资料,不派员参会,由我局负责参展等事宜。
三、参展费用
为集中展示我市优秀中小企业的技术和产品,市中小企业局将对工信部分配给我市20个展位进行整体特装,参展企业展位费、特装搭建费、展品运输费由市中小企业局承担,参展企业不负担任何展示费用。
四、其他事项
APEC技展会是集中展示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请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推荐出符合本届APEC技展会要求的优秀中小企业参展。
为方便企业参展参会,“APEC技展会重庆市代表团”将由市中小企业局统一组团并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企业参展人员可根据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团,企业参展人员相关食宿、交通费用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企业也可以根据文件精神,自行向市中小企业局报名参展。请各参展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填报表格。
联 系 人:陈勇
联系电话:023-67129135(传真) 1582346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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