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2019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服务活动通知如下:
一、重点服务活动
(一)政策宣贯服务。深入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广泛宣传直接关系中小企业权益的财税、减负、社保、产权保护等政策法规。结合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全国“双创”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政策解读和宣讲活动。有效发挥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和服务对接,提高政策知晓度,增强政策获得感。
(二)创业创新服务。开展中小企业“上云”等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引导和支持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领域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技改服务力度。开展质量改进与提升服务,增强中小企业质量品牌创新升级能力。组织参加“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开展项目落地跟踪、投融资对接和成果转化等服务。组织开展创业大讲堂、创业辅导师培训等创业培训和辅导活动,为创业者提供登记注册、成果转化、市场营销等服务,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三)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服务。汇集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供需信息,开展线上线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对接服务,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作渠道。集聚带动大企业协同创新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设备共享、技术攻关、营销推广、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服务。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围绕各级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开展惠赠“小巨人”企业服务活动,重点提供行业前沿信息、技术创新支持、品牌宣传推广、上市培训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并广泛宣传企业典型经验,发挥“小巨人”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管理提升服务。对接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推进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组织中小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诊断服务,引导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六)融资服务。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融资对接,广泛动员各类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服务。发挥担保增信分险作用,扩大小微企业低收费信用担保业务规模。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和“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
(七)对外合作服务。继续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德政府合作培训项目等国际交流活动。进一步发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载体示范作用,为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提供专业化服务,提高中小企业发展水平。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服务活动。
(二)强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骨干架构作用,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型、专业资本集聚型等特色载体和双创示范基地双创支撑平台能力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化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创新服务模式。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服务券、购买服务等方式调动各类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推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精准快捷、物美价廉的服务产品。
(四)及时督促指导。各地要加强对各级各类服务机构的督促指导,分阶段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狠抓服务落地。要及时总结并推广可复制的成功案例和有效做法,推动各级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实效。
三、其他事项
请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重点服务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以及每项活动的服务典型案例和企业获益典型案例各1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部(中小企业局)。
电子邮箱:cxfwc@miit.gov.cn
附件:重点服务活动实施情况统计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0日
(来源:工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