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作者:djzxqyggfwzx | 发布时间: 2018-09-26 | 9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两江新区科创局、万盛经开区科技局及各国家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方案》,决定开展2018年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重庆市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分为牛羚企业和瞪羚企业两类。应当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牛羚企业应当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200万元以上。
  (二)瞪羚企业应当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或利润总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三、申报流程
  (一)入库企业(已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培育库统一管理的企业)
  1.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在“年报补报数据”栏目补报2014-2016年相关数据,上传财务报表,在线提交。
  2.区县科委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在“年报补报数据审核”栏目,负责对辖区内入库企业的补报数据和上传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
  3.市科委委托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对区县审核通过的企业补报数据和上传材料进行抽查复核。
  4.管理系统根据企业数据及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备选名单,经市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市科委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面向社会公布。
  (二)未入库企业
  1.从重庆市科委官方网站(http://www.cstc.gov.cn/)“网上服务”栏目进入——“科技型企业”,或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csti.cn/),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按要求进行入库申报。
  2.经区县科委初审、市科委复核后成为科技型企业,再按入库企业的流程进行操作。
  四、主要扶持政策
  (一)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可享受科技创新券支持。
  (二)市科委将入库企业纳入全市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的重点服务对象予以支持,并享受“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提供的各类科技服务。
  (三)享受所在区县相关扶持政策。
  五、其他
  (一)入库企业如有提供虚假信息、违法违规、连续两年未更新信息等行为,将取消入库资格,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黑名单”,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入库。
  (二)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申报全流程均为网上在线操作,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
  (四)咨询电话:向彦任 67513887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9月25日